巴南区环卫处
本报讯 针对村民质疑渣场是否有合法手续的问题,新屋村党委书记刘永涛昨日告诉记者,堆在新屋村18社的建筑弃土来自在建的渝南分流道市政工程,是经过镇、区各级领导批准设立的。
刘永涛拿出一张建筑垃圾消纳场许可证,但地点是新屋村7社,不是新屋村18社。刘永涛解释,该渣场属公益性质,“与其他经营性渣场有本质区别。”但她同时承认,倾倒垃圾“村里收了点费,但比市场价低得多”。
随后,花溪镇环卫所赖所长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这个场地有合法手续,不容置疑。”
负责管理全区建筑垃圾的巴南区环卫处娄科长承认:“新屋村渣场至今没有完善手续,我们将督促其尽快办好,并责成花溪镇环卫所加强现场管理。”他介绍,建筑渣场无论是公益性还是营利性,都必须在环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娄科长同时表示,建好排污排洪和冲洗设施,是申办建筑渣场的先决条件。“如果这些基础设施都没完善,申报根本不可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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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亮
网络编辑: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