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牡丹江8月4日电 (曹红涛、王增伟)8月4日,停运11天的牡丹江部分出租车开始恢复营运。
据了解,目前牡丹江市共有2705台出租汽车,其中绝大多数是个体经营,且实行经营终身制,没有明确经营期限。为了进一步规范牡丹江市的出租汽车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升级,《牡丹江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7月20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及出租车从业者的意见。
根据暂行办法,“现有出租汽车2009年7月20日前交易的,自交易之日起8年使用期满后,开始确定经营期限为8年。2009年7月20日之后交易的和从未交易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确定经营期限为8年。期限届满后继续经营的,按当时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出租车司机认为,按照新的办法,出租车经营年限会缩短,将损害自身利益。为此,从7月23日开始,部分出租车从业者采取了停运等手段,表示不满。
牡丹江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运管处处长赵洪君表示,起草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考虑了出租车行业的长远发展。根据新规,在经营权到期后,车主可以继续经营,按照当时国家和省里政策执行。停运事件的发生,是车主对政策的理解有所偏差。
停运事件发生后,牡丹江市政府通过市领导与出租车业主对话、现场交流、答记者问等形式,与出租车业主多次进行沟通。牡丹江市还组织千余名干部深入到社区和村屯,与出租车业主面对面答疑释惑,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进而对《办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8月3日起,牡丹江市部分出租车开始恢复营运。出租车司机王师傅说:“政府领导的解答,让我的疑惑消除了,心里也敞亮了。正常运营不仅方便了群众,也增加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