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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户养狗咬伤人赔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3:24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郑三波 实习生 赵斯羽)前日下午,残疾人郭开梁与其弟郭开孝在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作笔录。7月31日,郭开梁经过宋某家时被其养的狗咬伤,经过该派出所协商,郭开梁得到200元钱赔偿。没有想到宋某的房东认为郭开梁敲诈了宋某,将郭开梁打伤后抢回了赔偿金。

  今年54岁郭开梁是南岸区上新街环卫所的员工。7月31日下午5点多钟,他经过宋某家时,被宋养的狗咬伤,花去医疗费350多元钱。事后,经过民警协商,宋某赔偿郭开梁200元钱。这事被宋某的房东李冬知道后,他就冲到郭的家门口,扭住郭的手,抓住郭的头发往墙上撞,还在他脸上打了两拳,把那200元钱抢了回去,说是敲诈他的租赁户。前日下午,龙门浩派出所民警责令李冬归还200元赔偿金。目前,龙门浩派出所正对李冬打人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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