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实习生 何静怡)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制订了第一批新增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目录,并于8月10日起实施。新增限价药品中包括复方雷尼替丁、消化酶、解热止痛散等265种常用处方药。稍后,省物价局将根据药品成本制订零售价格,向社会公布。
据悉,在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实施后,所有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价格经省物价局核定公布后,生产经营企业应按药品差比价规则对同一品种其他剂型规格的价格进行调整,并在1个月内报省物价局核定。在广东首次上市的品种剂型,生产经营(进口代理)企业应在上市销售前向省物价局申请定价。1分2分3分4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