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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利用核电淡化海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4:28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 周 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昨日率队到深圳调研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记者从调研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将以创建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利用核电进行大规模海水淡化等重大示范项目的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光明出席会议。

  在座谈会上,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说,2006年以来,我市加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出台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机制、收费制度和补贴机制,并对循环经济项目实施财政资金扶持,大力推动发展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循环经济发展初见成效。去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专项资金7亿元,比2007年大幅增长了250%。目前,《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已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准后组织全面实施。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针对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分别制定专项法规或规章,如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弃包装物等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同时抓紧出台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优惠政策,扶持催生一批有影响的循环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将探索建立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地方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设定为约束性指标。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及竣工备案等环节实施全过程节能节水监管。狠抓工业、建筑、交通、公用设施四大领域的节能工作,鼓励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以创建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市循环经济环境示范园及利用核电进行大规模海水淡化等重大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电厂与污水处理厂联合实施污泥干化、中水回用等循环经济工程。

  陈小川表示,深圳在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时设定的很多制度在全国都是首开先河,对省里正在开展的循环经济立法有积极借鉴意义。目前,深圳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局,希望继续努力探索,走出一条发展循环经济的“深圳之路”,成为全省和全国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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