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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可直接申请司法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王玮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在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当事人可以不经仲裁程序,直接依据《意见》关于司法确认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意见》指出,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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