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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刺伤失主 当贼不成“变”劫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5:45  台海网

  台海网8月5日讯 3月7日凌晨,小余爬窗潜入殿前一家小吃店盗窃,不料被店主抓住。小余将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店主颈部,经鉴定为轻伤。

  法官认为,小余盗窃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持刀将店主捅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日前,经湖里法院一审,小余获刑3年3个月。

  (曾毓慧 钟伟萍 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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