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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民警”评选开始投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5:45  台海网

  

“十佳民警”评选开始投票

  台海网8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实习生 林玲 通讯员 厦公宣)今天起,厦门市公安局第三届“十佳民警”评选活动开始投票了。记者昨日从警方了解到,这次有20位公安民警杰出代表接受市民检阅。投票活动8月31日结束。

  “他们身上都体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立足本职岗位、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情怀,是我市广大公安民警的杰出代表。”昨日警方介绍说,这20位候选民警,是厦门广大公安民警的杰出代表,都是来自不同战线默默奉献的优秀警员。有战斗在打黑除恶第一线的刑警,有冲锋在救灾维稳最前沿的特警,有服务在办证大厅窗口的民警,有积极探索新型社区警务的社区民警,有刻苦钻研科技强警方法的技术民警,还有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机关民警。警方称,他们的事迹不同,风采各异,但是精神实质是一样的。

  据警方介绍,这次评选既是人民群众对“十佳民警”的评选,也是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和公安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本届评选活动是前两届“十佳爱民民警”评选活动的延续。不同的是,这次在名称上做了改动,将“十佳爱民民警”改成“十佳民警”。同时,候选人名单也较前两次有了明显的变化,“原来侧重与群众接触比较多的警种,而此次范围扩大了,将许多在幕后默默工作的优秀警察也推到了台前”。

  

  评选活动采用选票统计和宣传工作考评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投票时间从8月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采用邮递投票、网络投票和宣传工作考评三者相结合的方式。9月1日,开始进行选票统计。9月5日前,根据投票结果,参照宣传效果,评委会经研究初步确定“十佳民警”人选,并报市局党委审定。9月底前,举行颁奖仪式,对“十佳民警”进行表彰。

  温馨提示

  市民可通过两种方式投票

  (一)邮递投票。8月5日起,在本市各媒体陆续刊播20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评选程序、标准与规则,平面媒体附选票。市民群众按要求填写好选票后,可邮寄至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也可直接送达。

  (二)网络投票。8月5日,在厦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www.ga.xm.gov.cn)设立第三届 “十佳民警”评选活动专题,介绍20名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评选程序、标准与规则,并开通网上投票专栏(每个IP地址每天限制只能投一次)。市民群众可以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投票。公安局内部局域网也将开通投票专栏,民警以警号登录进行投票 (每个警号只能投一次)。

  另外,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做好本单位候选人的宣传,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宣传的效果将作为候选人入选的参考依据。

  投票说明:1.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2.请您在候选人姓名后“选择”栏中打“√”,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少于2人或多于10人,选票复印无效;3.选票邮寄地址:厦门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邮编:361003,也可直接送达;4.投票截止日期:2009年8月31日,邮寄投票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5.投票人的姓名、身份证(军官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依个人情况自愿填写,不影响选票的有效性。评委会将从填写这些信息的选票中随机抽取10张,每人赠送精美纪念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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