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进根 实习生 林希) 装修工余明丰上班时间摔残腿,他原想包工头要是能赔3万块钱此案就私了,但包工头不肯,近日,伤残鉴定结果出炉后,他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准备向包工头索赔7万多元。
昨天,市劳动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为此算了一笔账后说,如果按9级伤残再加上损害赔偿金来赔,余明丰可获赔7万元左右,即使包工头申请重新鉴定后伤残级别降到10级,余明丰也仍可以获赔53000元左右。
上班3天就摔裂脚跟
2008年12月3日,余明丰到翔安新店镇技师学院搞装修,当时这个工地是由厦门同裕建筑公司的陈某负责。
12月7日上午9点多,余明丰站在龙门架上吊顶时,架子突然断裂并倒下,他从大约7米高的地方摔下,他的双脚跟都断裂了。
受伤后,余明丰到翔安马巷同民医院做完检查,因为没有钱,他选择了回到工地休养。十天后,他到医院复查时,发现右脚跟处已经错位了。医生告诉他,他的脚跟可能会留下后遗症,走路时会痛。
在医生的要求下,余明丰12月21日住进了医院,但住14天后就出院了。想3万私了包工头不肯
出院后,因为在赔偿问题上和包工头达不成协议,2009年1月22日,他向厦门市劳动局投诉。
3月19日,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召集了余明丰和包工头陈某来调解。当时,余明丰提出要对方赔偿3万元钱,而陈某只愿出6000元,因此双方没有谈拢,不欢而散。
包工头陈某说,余明丰是他下面的班组长 (即小包工头雇的),才干了3天就出事了。公司本来有给员工交工伤保险,但因为余明丰刚来,还来不及办就出事了。出事后,雇他的班组长已经支付了9000多块的医疗费。这个工程项目不大,总工程款才105000元,工资1万多元。承包这个项目,他和班组长都是亏的。
认定工伤后要赔5万以上
随后,市劳动局认定余明丰属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余明丰属9级伤残。
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前不久余明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要求包工头至少赔他7万元。
但是,陈某不服厦门市对余明丰做出的9级伤残鉴定,要求余到福州重新做伤残鉴定。于是,已经启动的劳动仲裁程序中断,直到重新鉴定的结果出来。
无奈之下,余明丰前几天到福建省劳动厅为自己的伤残进行重新鉴定。
余明丰说,案子弄到今天,他已被拖得筋疲力尽,因为8个月来,他无法上班,家里没有收入来源,孩子要上学,家庭生活全靠老婆在工厂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此案能早早结案。
部门说法
别用拖延战术降低赔偿金额
市劳动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说,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除了应积极抢救受伤职工外,还应按规定支付受伤者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确保受伤职工的生命健康和维持其和家人的生活,并报告相关部门。
劳动部门这位工作人员还说,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缴交工伤保险,企业应依照法定标准,在治疗结束后,积极主动支付职工就伤残事故的伤残补助、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金,想利用拖延战术迫使职工放弃赔偿或者降低赔偿要求的做法实际上是得不偿失的。比如,东莞刘汉黄因工伤事故要求赔偿9个月工资无果,失去理智地刺杀3台商,造成2死1伤的命案,这个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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