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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8月5日讯 (通讯员 郑爱国 苏华勇 记者 苏演卿)个体经营者苏某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昨日龙海工商局对其作出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0.6元;没收过期玉米乳;罚款5999.4元。
日前,龙海市工商局海澄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发现苏某的食品店内玉米乳生产日期有涂改的痕迹,当场还有未售出的47瓶。据查,苏某于今年4月5日,以24元/箱的价格向一上门推销的业务员购进了4箱玉米乳。6月17日,苏某见到尚未销售的已过保质期,于是涂改了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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