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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破局 只是扁家噩梦开始 协商破局,扁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5:45  台海网

  台海网8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生林)陈致中夫妇 “认罪协商”的算盘破产了。这就是意味着,他们在扁家系列案件中的罪责,法官只能“按罪量刑”,而无“减轻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优待。从检方和法院透露的证据看,他俩罪责不小,相信所有扁家成员都心知肚明,否则,他们有何必要前提申请“认罪协商”?

  根据台湾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罪协商”的先决条件,是由犯罪嫌疑人主动供出犯罪事实,以让检察官避免由于搜证或举证不足造成定罪不易的风险,以提高刑事案起诉的成功率。而且,请求“认罪协商”后,绝不能避重就轻,只提供有利自己的片面信息,否则就无认罪的前提。

  今年1月21日,陈致中夫妇即在台北地院准备庭中认罪,并向特侦组请求“认罪协商”。他们承诺把扁家洗到海外的资金总计12.8亿元(新台币,下同)汇回台湾,同时供出吴淑珍所藏价值6亿元的珠宝和现金,以换取不被检方起诉。可半年多过去了,扁家连一毛钱也没从海外汇回,陈致中夫妇甚至还把钱没汇回的责任推给检方。从这点来说,在检方眼里,陈致中夫妇没有半点“认罪”诚意,“认罪协商”请求自然不会被同意。

  不仅如此,陈致中夫妇此前的所谓 “认罪”,也只是“选择性认罪”,特侦组掌握证据的,他们就“认”,没掌握证据的,他们就“不认”。比如,他们爆出的吴淑珍有6亿现金和珠宝,以及供出海外洗钱“藏宝图”,这些都是检方已查明的。但这些钱 “从何而来”等牵涉到“二次金改”弊案的问题,检方还没查明,陈致中夫妇也就守口如瓶。从这点讲,陈致中夫妇并没带来司法资源的节约,也没给办案带来“经济和效率”,“认罪协商”自然也就没“前提”了。

  

  检方拒绝“认罪协商”的公开说法是,被告“犯罪情节重大”,“且有后案待查”。所谓 “犯罪情节重大”,说白了,特侦组不认为陈致中夫妇有诚意,也不相信他们在系列案中的罪责仅仅只是 “听命于父母,自己只是人头”而已。

  至于“有后案待查”,从目前看,特侦组很有可能会从扁家洗钱案着手,顺藤摸瓜,深入调查扁家所洗的钱“从何而来”,从而与目前特侦组正在调查的 “二次金改”案“汇流”,最终使“二次金改”案件水落石出。而“二次金改”案是在陈水扁任内主导推动的,是台湾民众深信的重大弊案,目前有传言,扁家所收受的贿赂款可能高达数十亿元。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陈致中夫妇此次 “认罪协商”请求被拒,也许只是扁家噩梦的开始,未来更大的风暴还在“二次金改”案甚至其它未浮出水面的案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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