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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在建电视塔不达标被风吹断 广电局长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7:20  中国广播网

  

晋州:在建电视塔不达标被风吹断广电局长被查处

  石家庄晋州近200米在建电视塔雨夜折断。崔华瑞摄(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燕赵晚报)

  中广网北京8月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5分报道,近来,极端天气在我国各地频频出现,由此引发的一些突发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也屡有发生。但是在天灾的背后,我们依然无奈地看到一些人祸的影子。今年7月23日晚上,在距离河北省石家庄市区不足50公里的晋州市,一座在建的180多米高的电视塔在暴风雨中轰然拦腰折断。尽管气象局证实,事发时瞬时最大风力达到九级,工程施工方也极力辩称是自然灾害导致,但是,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电视塔的倒掉和有关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工程偷工减料有直接关系。昨天下午,晋州市通报了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请听中央台记者明慧发来的报道:

  

晋州:在建电视塔不达标被风吹断广电局长被查处

  石家庄晋州近200米在建电视塔雨夜折断。崔华瑞摄(来源:石家庄新闻网——燕赵晚报)

  晋州市广播电视塔塔体为四柱角钢半组合钢结构,塔底边长40米,总高186.8米。该工程为全额财政拨款的市政工程,由晋州广播电视局与河北亿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在建过程中屡出质量问题,应于2008年2月16日竣工,但到2009年7月23日倒塌时还没有交付使用。

  事故发生后,晋州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调查认定,广播电视塔没有正规的设计、施工图纸;基础工程及铁塔安装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建设过程中,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2009年3月,此工程9个数据7项未达标,该塔体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隐患,这次事故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5万元。调查中还发现,晋州广电局和承建单位签署了内容相同但价格不同的三份合同。

  晋州市通报,施工方薛玉强、李金荣私刻公章、伪造公文、偷工减料,涉嫌贪占国家财产,目前已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晋州市广电局局长杨秀斌、副局长史志峰、刘强英作为主要负责和具体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罪,三人已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

  另外,晋州市还责成广电局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起诉河北亿鑫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追回经济损失。并召开全市警示大会,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吸取教训,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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