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春,当全国解放胜利在望的时候,中共中央决定由宣传部部长陆定一负责筹划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科学院,恽子强、丁瓒、钱三强和黄宗甄先后参与协助陆定一做这项工作。
7月13日,全国科学界在北平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备会议。科代会筹委会的计划委员会经过多次讨论,向全国政协会议提出“设立国家科学院”的议案。
9月中旬,丁瓒、钱三强和黄宗甄起草《建立人民科学院草案》。草案将科学院拟名为“人民科学院”,借以纠正“为科学而科学”的偏向,强调“科学为人民服务”。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以政务院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在部级建制中设有“科学院”,与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等平行,同受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
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郭沫若为中国科学院院长,陈伯达、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桢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3天后,郭沫若主持讨论科学院组织问题。在10月25日召开的政务院第二次会议上,决定科学院的正式名称为“中国科学院”。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向郭沫若颁发“中国科学院”铜质印信。11月1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东四马大人胡同10号开始办公,后来即以此日为中国科学院的成立日。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