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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作为经营场所受限太多 年轻人家中创业有顾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7: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周锦江

  本报8月4日讯 国家曾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住所可以作为经营场所,鼓励各类人才创业。4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因为在居民区、经营范围受限等方面问题,准备创业者依然在观望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创业者觉得虽然这样的举措,可以让一些缺少创业资本的年轻人或失业者,免去了经营场所这部分资金压力。但是具体到细节方面还是让创业者感到“受挫”。

  目前待业在家的朱军,家住东风街与月河路附近一小区的一楼,楼层较低也为他做小生意提供了便利。但是去相关部门咨询了一圈后发现,如果想开门做生意需办理许可证等一大堆东西,而且用水用电还得改为商业收费标准。小朱说,毕竟在家里做生意就不如市场,不能开着喇叭揽人气,日常开支还提高不少。

  据潍坊市电力部门和自来水公司解释,目前还没有接到文件说创业类经营场所可以享受优惠。按规定从事经营活动而没有按照商业用电价格交费的话,一经查实是要重罚的。罚款数额根据经营场所的用水、电的量及经营时间长短而定。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目前潍坊市居民用水为3.2元每吨,而经营服务用水则为5.1元每吨;居民用电为0.5469元每度,而商业用电为0.7335元每度。在中学街开了一家数码产品店的小宋告诉记者,一月光电费就得百余元,除去房租等开销,利润空间非常小。

  采访中不少创业者提到,细规迟迟不出台,居民楼里营业的话经营范围、创业类型等等都是问题,创业者心中没底。“如果在小区里开个餐厅、KTV,那不用相关部门出面,邻居们首先就不答应了。”搜酷城里开店的林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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