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张 焜
□通讯员韩启龙朱玉涛
本报8月4日热线消息1日晚10时许,临朐女子李某因与家人闹矛盾跳水轻生。民警在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成功将轻生女救起。目前,李某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1日晚10时许,临朐公安部门接到报警称一女子在县城景观桥附近跳水轻生,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并及时和消防、急救中心联系。
到达事发现场后,民警立即沿景观桥附近展开搜索,以确定轻生女的具体位置。由于天色太黑再加上景观桥附近植被茂密,给搜寻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经过十多分钟的搜索,最终在景观桥西侧的一桥墩处发现了轻生女子。此时,女子双手抱住桥墩只有头部露出水面,明显看出已体力不支,随时都会有被水冲走的危险。
此时,消防大队官兵和巡警大队民警已经赶到。民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疏散附近围观群众。两名消防战士跳入河中,给轻生女穿上救生衣,随后把救生绳拴在了该女子腰部,岸上民警则慢慢将其拉出水面,但因为女子意识微弱,身体瘫软,无法配合营救,如果强行拉上桥面可能对其身体造成伤害,消防队员又架起女子向水位相对较浅的北岸游去。岸上的一部分民警用强光手电为河中的营救工作提供灯光支援,一部分赶到北岸准备接应。在消防官兵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女子终于被成功救起。
4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当晚民警就与轻生女家人取得了联系,原来女子姓李,因家庭矛盾一时想不开跳水轻生。目前,李某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