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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闹不清 南宁麻纺织厂生活区工地频受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7:3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王世杰)8月4日凌晨,南宁市白沙大道1号南宁麻纺织厂(简称麻纺织厂)第一生活区闯入20多人,他们拉来水泥砖、水泥、沙石,在该生活区2号楼工地砌起一道砖墙,致使该工地无法正常施工。

  当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堵水泥砖墙横在2号楼工地通道,因为不能正常施工,几名工人正在旁边聊天。麻纺织厂生活区管委会的杨先生说,这道水泥砖墙是白沙村委副主任卢伟钦和20多名村民在4日凌晨2时许砌的。

  麻纺织厂生活区管委会的李志明说,从7月29日至今,麻纺织厂工地已多次遭遇白沙村民的阻挠,原因是“麻纺织厂方面和白沙村之间存在土地纠纷”。1994年,政府修建白沙大道时拆了麻纺织厂的部分房子,后来征用了白沙村的28亩多土地作为拆迁回建补偿用地。他说,征用白沙村的土地有正式的文件及手续,作为白沙大道建设方的中房公司也支付了补偿款。

  2001年,南宁市政府给麻纺织厂征用白沙村的土地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2005年,南宁市政府又向白沙村委会颁发了一本《集体土地所有证》,而该证项下的土地均在麻纺织厂征用白沙村的土地范围之内。经南宁市政府进一步核查发现,在给白沙村委发放《集体土地所有证》前,土地管理部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地籍调查,也没有核清土地权属。在经听证程序后,南宁市政府确认给白沙村委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属于登记发证错误,并于2007年10月作出了注销该证的决定。白沙村委会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8年3月10日对此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南宁市政府的处理决定。白沙村委会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诉。南宁市及自治区两级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南宁市政府依法撤销白沙村委会持有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并无不妥,因此驳回白沙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4日下午3时许,记者见到了卢伟钦。她说,白沙村和麻纺织厂之间仍存在着土地纠纷,“1958年麻纺织厂征用白沙村土地20亩,1977年又征了两亩,而现在麻纺织厂的土地证上却是37亩,多占了白沙村15亩土地”。此外,中房公司支付麻纺织厂征用白沙村的28亩多土地的补偿时,只支付了20亩土地的补偿款,另外8亩没有支付。

  卢伟钦说,她希望有关部门多关注此事,尽早弄清纠纷土地的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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