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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定每亩每年补贴300—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8:1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夏小荔实习生/钟美华)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农业部门获悉,佛山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财政补贴办法已形成初步方案,预计近期可公布实施,初定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每亩每年给予300—500元的财政补贴。

  昨日上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带队的农业考察团来佛山考察。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向考察团介绍了佛山市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情况。他指出,佛山正创新农业发展补偿机制。南海区率先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财政补贴试行办法》,对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的集体经济组织或基本农田土地所有权单位每年每亩给予500元的财政补贴。佛山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财政补贴办法已形成初步方案,预计近期可公布实施,初定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每年每亩给予300—500元的财政补贴。

  另外,佛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正积极推进。目前,全市早造水稻参保工作已完成,参保农户3.03万户,投缴保险费金额199.78万元(其中财政负担保险费金额159.82万元),投保面积9.89万亩,占全市早造水稻种植面积的95%,其中高明、三水区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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