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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8:13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1949年7月13日,全国科学界在北平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备会议,选举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代表,共商建国大计。科代会筹委会的计划委员会经过多次讨论,向全国政协会议提出“设立国家科学院”的议案,由其统筹并领导全国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事业。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以政务院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各部。在部级建制中设有“科学院”,与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等平行,同受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

  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郭沫若为中国科学院院长,陈伯达、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桢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3天后,郭沫若主持讨论科学院组织问题。在10月25日召开的政务院第二次会议上,决定科学院的正式名称为“中国科学院”。10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向郭沫若颁发“中国科学院”铜质印信。11月1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东四马大人胡同10号开始办公,后来即以此日为中国科学院的成立日。

  科学院的筹备是以建立国家最高科学机关为目标。建院伊始,中国科学院整合全国科研机构,调配各科专家,团结全国科学界,迅速组建了第一批研究所,从而树立了科学院为全国科学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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