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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规定剂量辐照的食品是安全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8:17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记者 周婷玉 邹伟) 被辐照过的食品是否有害?为何要求食品包装上加贴辐照食品标识?针对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评估预警处处长李泰然4日指出,应用规定剂量辐照的食品是安全的。

  李泰然说,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经过数十年的辐照食品安全性试验表明,食用辐照食品对生长、繁殖、寿命无不良影响,且无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至今尚未发现因辐照产生的有害物质。

  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成的国际食品辐照卫生安全评价联合专家委员会于1980年宣布,用10千戈瑞(辐射吸收剂量单位)以下剂量辐照的食品不会有放射性残留的感生放射性,辐照后营养成分和营养价值与其他加工方法没有区别,因此是安全的,今后可不再进行毒理学评价试验。

  据介绍,我国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在食品加工处理中应用辐照技术,较早广泛使用的就是调料包,因为如果不经过辐照处理,其中的微生物指标很难达标,更不能长期储存。

  根据卫生部1996年公布的《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辐照食品在包装上必须贴有卫生部统一制定的辐照食品标识。同时,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具备的条件、新研制辐照食品品种的审批、包装和说明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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