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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情敌面前打死女友 被法院判处徒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8:17  云南网

  一个亭亭玉立20来岁的女子和男友提出分手后竟遭报复。当她和新认识的男友约会时,原来的男友竟在“情敌”面前将其打死。记者昨天获悉:这个前男友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死者的父亲经济损失28万元。被告人和死者父亲对一审判决均不服,都已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女友与情敌约会遭暴打

  去年6月的一天,送水工朱兴能在昆明市呈贡县结识了夏思琦,一来二往后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但相处半年后,夏思琦觉得朱兴能并不适合自己,于是提出分手。朱兴能坚决不同意分手后,夏思琦开始故意躲着不见他。

  今年初,夏思琦又认识了新男友李先生,朱兴能得知这个情况后,一心想报复夏思琦。今年1月8日晚上8点,朱兴能得知夏思琦要跟“情敌”约会后,便跟踪夏思琦,追到李先生的住处。当夏思琦和李先生见面时,朱兴能醋意大发,上前对夏思琦一顿暴打,致使夏思琦在医院抢救几小时后死亡。

  夏思琦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女儿的死,对父母的打击很大。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现实面前,她母亲悲痛过度而离开了人世,一个三口之家只留下年迈的夏先生。

  女友抢救无效死亡

  朱兴能为何要报复夏思琦呢?他在公安机关笔录中说:“我和与她(夏思琦)是朋友,本来说好要结婚,可她的行为很可疑,我怀疑她和另外一个男人李先生有不正当关系,我就跟踪她。事发当晚8点左右,我发现她到了李先生的住处,我就非常生气,就去找李先生对质。在这个过程中,她(夏思琦)上前劝解,我心里更不高兴,就和她拉扯、推打起来。我用巴掌、拳头在她的手臂、身上乱打,在推打过程中,她后退的时候被绊倒,头部先着地,倒下后我还上去踢了她几脚。”

  “我和夏思琦厮打过程中,李先生没有过问,只是站在旁边看。”朱兴能说,他把夏思琦打倒后,就和李先生在旁边抽烟,抽了七八分钟后,看见夏思琦一直躺在地上没有动,觉得有点不对劲,就把她背到大路上找了一辆车送到医院,因夏思琦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前男友一审被判13年徒刑

  事后,呈贡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兴能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死者的父亲提起民事赔偿请求,除了要求法院严惩凶手外,还要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26万元。

  法院开庭审理时,夏思琦的父亲夏先生说:“我女儿不同意跟他(朱兴能)交往提出分手,他蓄意报复,有意伤害并致女儿死亡,他的行为极其恶劣,应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呈贡法院审理认为,朱兴能明知自己的推打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将夏思琦殴打致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法院认定被告人朱兴能具有自首情节。据此,呈贡法院以朱兴能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夏先生经济损失28万元。

  被告人和死者父亲均上诉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朱兴能及其死者的父亲都不服,均已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后,夏先生对被告人朱兴能口供提出质疑:“在(朱兴能)第一次口供中,他没有供述通知过死者的家属,后来的口供中却说出事后,他打过电话给夏思琦的家属,前后口供不一致,不应该认定被告人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夏先生说:“法院判的28万元,这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我根本不可能拿到,他(朱兴能)是个农村人,没有任何财产,我不想要他赔钱,只请求法院判他死刑。”

  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孙晨珵(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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