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女士在上个月中旬雇了一个保姆,但保姆早上刚来她家上班,下午就偷了她5000元,而且去家政公司取了自己的东西后“消失”。经过几番协商,最终家政公司赔付给朱女士3000元。
记者发现,近几年来保姆盗窃雇主财物事件频发,谁来为雇主的损失埋单?对此,有律师认为家政服务公司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先向雇主支付损失而后向保姆追偿,且雇主在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时应签订防盗窃风险的条款。而深圳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家政公司不是担保公司,不应为个人违法行为埋单。
事件
保姆支开雇主家人行窃
家住福田区某花园的朱女士自己忙着上班,无暇顾及家务及2个孩子,她在7月中旬从其家附近的“左右手”家政公司雇了一个保姆。该保姆是河源人,三四十岁,负责朱女士家的日常家务,待遇为每月1400元,包吃包住。
在家政公司办好手续后,第二天保姆便来上班。据朱女士称,早上保姆打扫房间并未看出有什么异常,下午她老公带孩子去超市回来后,便发现厨房里的菜炒了一半,保姆人却不见了。
“我老公赶紧去主卧的柜子里看,发现柜里放的5000元现金不见了,于是我们打电话给家政公司,他们说保姆回家政公司取了自己的东西后走了,他们也找不到人。”朱女士说,她们和家政公司都打了保姆的手机,但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朱女士向派出所报案。
“可能是保姆清洁时发现了柜子里的钱,我午睡起来后,她就告诉我说冰箱里没肉,小孩子要吃肉,于是我带了小孩去超市,没想到回来就发生了这种事,而且后来我去冰箱看,发现冰箱里还有肉,有可能是保姆专门支开我偷钱。”朱女士的老公说。
朱女士说,虽然派出所已经立案,但由于盗窃的保姆没有抓到,他们的损失也无法弥补,认为家政公司招人时审查不严,于是向家政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最终经过几番协商,家政公司同意赔付她3000元。
“家政公司说我们也有责任,可装钱的包是放在柜子里的,却被偷走。而且这个保姆早上来下午就盗窃,性质太恶劣了。不过由于人抓不到,能赔一点是一点吧。”朱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拨打该家政公司欲了解相关情况,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该事情已经解决,不想说此事,遂挂断电话。
延伸
保姆盗窃事件为何频发?
早在去年年底,深圳市公安局公布的一周警情显示,全市发生多起保姆盗窃案件。为何这类事件频发?
安子新家政服务公司王经理:保姆入聘门槛低,审查不严
部分原因是有的小公司保姆来源不多,入聘门槛低,造成保姆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公司审查不严格,“有的填一下表就聘用了”,也有受雇保姆的个人原因。
深圳家政服务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案发几率很低,但影响大
保姆个人素质不一、家政公司对保姆审查不严、雇主对自己的财物尤其是现金保管不善是造成此类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
在深圳运作、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或服务部共有五六百家,而“三无”家政服务公司大概有几十家,“三四十万的从业者,分散在各个雇主家庭,按比例算发生保姆盗窃雇主家庭的比例为百分之零点几,发生的几率很低,但这种事情对于家庭的影响却比较大。”
雇主损失谁来承担?
像朱女士这样被偷的雇主,其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又该如何承担?对此,各方说法不一。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程:家政公司应担绝大多数责任
由于家政公司与雇主的信息不对称,且家政公司有对保姆的个人身份信息、基本家庭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前科进行审查的义务,因此,在雇主家财物被保姆盗窃后,作为劳务派遣方的家政公司应该承担绝大多数责任。
雇主可以尝试在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时签类似防盗窃风险的条款,清晰约定责任,以免发生盗窃事件时为索赔问题扯皮,虽然盗窃最终应有保姆个人承担,但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作为劳务派遣单位的家政公司先承担责任,然后向保姆个人追偿,这样反过来也促使家政公司强化其审慎审查保姆身份的责任。
如果雇主与家政公司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关条款,雇主索赔就比较困难,因为发生盗窃事件后,保姆一般都“失踪”,即使报案,派出所立案,抓不到保姆也无法赔偿。且有时保姆被抓住了,但如果其已将盗窃的钱财挥霍,也很难索赔。
深圳家政服务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家政公司不是担保公司不能为违法个人埋单
学生发生盗窃行为,你是否要向学校索赔?家政公司不是担保公司,不能为违法的个人埋单。
目前家政公司所收的费用使其没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要求处于不成熟发展阶段的家政服务业承担着比保险公司还大的风险,我们行业曾找保险公司尝试办理类似的保险,但保险公司都不愿意。
提醒
请保姆要到信誉好家政公司
针对保姆盗窃雇主家事件,记者昨日也致电深圳市消委会相关人员,他们提醒,雇主应增强防范意识,选择到那些正规、信誉好的家政公司请保姆;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研读合同内容,对那些有失公平的条款一定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意见;事先查实保姆来源,并要求家政公司在合同中对保姆来源予以说明等。
(报料人:朱先生奖金:50元)
本报记者孙颖实习生林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