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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官律师发表《共同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08:42  云南网

  “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追求……”昨日,云南省法官协会和云南省律师协会在昆明联合发表了《共同宣言》。这篇不足千字的宣言,却被司法界人士誉为“云南法制史上的里程碑”。

  年初以来,省高院、省法官协会与省律师协会就开始谋划《共同宣言》,并就宣言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该宣言用5条具体内容,从概念和制度上对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进行了规范,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树立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

  省高院院长许前飞用“风雨同舟、殊途同归、荣辱与共”三个词形容法官与律师的紧密关系。他认为,双方必须携起手来,推动法治的进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逐步健全相互监督的机制。

  记者 谢炜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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