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武汉8月5日消息(记者赵洋)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35分报道,武汉市下猛药治理低速拒载故意绕道等令市民深恶痛绝的顽疾,近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实施办法,接下来我们连线武汉台记者赵洋:
主持人:武汉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哪7种行为属于劣质服务行为?
记者:7种行为主要包括载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服务、不使用计价器,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主持人:如果说在今后出租车司机出现了这些行为的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记者:分三次,第一次出现的时候,由客管处罚款,第二次出现这种行为责令其停止营运3到15天,如果一年内连续出现三次,或者是违规行为不满3次,但是影响特别恶劣的他从业资格证就会被吊销,而且5年内不得再从事出租车汽车运营。
主持人:除了这些规定之外,武汉市政府还有哪些措施来保障乘客搭乘出租车的合法权益?
记者:武汉市政府最近又重申了乘客有四种情况可以拒付车费,这四种情况是,一种没有计价器,或者有计价器不使用的,驾驶员不出具车费发票的,在起步费的里程范围内,车辆发生故障之后没法完成运送服务的,或者未经许可另载他人的,武汉市政府还对出租车司机利用车载电台对讲和运营服务无关的事项,在车内抽烟,不按规定使用空调和音响,不遵守电话预约并车服务等等行为也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