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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争创“人居奖” 57家单位将立“军令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10:50  生活新报

  今年,昆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工作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昨日,昆明市召开争创两项“人居奖”工作会,列出创建工作时间表——全市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人居环境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近期,57家单位还将就104项指标的达标情况签订责任状。 据了解,今后3年时间里要力争完成两项创建工作。2009年—2010年为组织实施阶段,要全面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和104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节水型城市”称号。

  2010年—2011年为整改申报阶段,争取2011年达到“中国人居环境奖”,57家职能部门要对照人居奖的6个申报条件、18项定量指标、25项定性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正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考核验收。

  2011年—2012年为争创联合国人居奖阶段,力争2012年实现“联合国人居环境奖”。争创范围为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

  “人居奖”的城市人均住宅面积、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供水排水、垃圾处置、公共交通、生态绿化等各项指标,都是基于改善和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而提出的,最能体现市民期盼良好人居环境的美好意愿。

  争创“人居奖”就是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使民心工程真正深入民心,使群众既成为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又成为美好生活的受益者,为全市带来更高层次的人居生活质量。

  按照联合国人居奖申报要求,申报城市要在取得“节水型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后,方有条件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目前,这些先决条件昆明市尚未达到。

  对照《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指标,25项定性指标中,基本达标的17项,未达标的8项;在16项定量指标中,只有4项达标。保障性住房、污水处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公共交通、建筑节能等都是昆明市争创“人居奖”工作的难点问题。

  如建设部人居奖规定,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等于85%,昆明为74.64%;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要大于等于30%,昆明仅为7.24%;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大于等于15平方米,昆明仅为10.14平方米;以步行、自行车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比率大于等于65,昆明现状仅为31%,尚不足半数;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率南方地区城市要不少于30%,昆明为20%。

  会议要求,争创“人居奖”工作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工作予以检查,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实施问责,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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