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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喝死人”赔偿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11:30  深圳晚报

  新华社消息 朋友久别重逢把酒言欢,未曾想酗酒过度竟然导致一未成年人死亡。安徽界首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裁决,向未成年人劝酒的被告人被判赔偿受害人家属8万元。

  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死者陆某现年17岁,事发前刚从外地返回家乡。为庆祝久别重逢,陆某和3个好朋友在一家土菜馆喝酒。陆某本来不胜酒力,但在好友的劝说下,仍频频举杯。4人共喝下了4瓶白酒。随后,4人又让饭店老板上啤酒。老板没有及时制止4人过度饮酒的行为,又继续提供啤酒。陆某和好友继续喝下了大量啤酒。最终,陆某醉得趴倒在桌子上,失去意识,不幸身亡。

  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为了尽朋友之谊花钱请客,没有主观恶意。案发时,陆某的3名好友都是已满18岁的成年人,陆某是未成年人。作为成年人的被告人对未成年人喝酒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应担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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