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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市级统一登记表格今起下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13:30  法制晚报
北京公租房市级统一登记表格今起下发(图)
在崇文区崇外街道公共租赁住房咨询窗口,一位市民正在询问登记事宜 摄/记者陈斯

  本报讯 (记者陈斯) 公租房市级统一登记表格已向各区县下发。对于率先开始登记的区县,申请人今天起可前往街道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

  今天上午,记者在崇文区崇外街道公共租赁住房咨询窗口看到,市里下发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与区县自制的表格不同,为一人一表,并且有独立的登记序号。

  崇外街道住保科负责人介绍,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将通知此前填写旧表的居民前来填写新表格。

  其中,需求方位包括朝阳、海淀等十四个区县以及亦庄开发区,申请人可进行多选。对于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区不在选择范围内,市住保办有关人士上午表示,这四个区已经没有地块建房了,所以以后公租房的房源也不会出现在这四个区。

  可承受租金水平则分为四个档,分别为500至1000元、1001至1500元、1501至2000元、2001元以上。可配租住房户型只包括一居室、二居室两种。

  市住保办表示,“需求情况”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对申请人的需求进行调查了解,作为此后计划房源和租金的参考依据。

  据悉,该表格已经挂进住保办的“三房”审核的内部系统,各区县已经可以自行下载打印,根据各自的进展情况开展登记工作。

  目前,各区县进展情况依旧不一。具体登记时间市民可咨询区县住保办及街道办事处。

  公租房市级登记表格要求

  申请人需是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的主申请人

  申请时应当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及“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表格必填内容(除个人信息外)

  一、此前申请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三房”时的备案情况,包括已取得资格类型、备案编号、备案时间、申请家庭人口

  二、对公租房的需求情况,包括需求方位、可承受租金水平、希望配租住房类型以及其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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