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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物管费 审低保盖不了公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14:32  生活新报

  记者 张艳萍一边急着到社区重审低保交盖章表格,一边又因未续交物业费得不到物业方面的公章承认。昨日,住在虹福家园廉租房的刘先生,为100余元物业费未交,得不到物管的“居住证明”而急得直跳脚。

  刘先生是王旗营社区的低保户,住在虹福小区廉租房内。因社区在进行低保重新审批工作,昨日上午,刘先生带着审批表,到小区物业处盖章证明其居住于小区内。

  不料,“盖章”要求遭到物管人员的拒绝,理由是,今年100余元的物业费刘先生还未交。因表格要求昨日上交到社区,自称身上没有足够的钱缴纳物业费又不好意思开口问隔壁邻居借的刘先生表示,希望跟物业处协商“先帮盖章,等本月7号后拿到低保费,再来补交。”

  对此,物管人员也表达了难处。其称,小区内400余户住户,多为低保户和孤寡老人,考虑到大家的特殊情况,物管今年已采取半年缴纳一次物业费的形式,但仍有100余户住户未按时续交物业费。一旦“特殊照顾”刘先生,“别的住户也会要求这样做。”如此一来,对未交费的住户的催缴工作,会带来一定难处。

  “表格今天就要交,不盖章怎么行!”表格交不了,审批工作就不能进行,那自己的低保费来年或许就会“泡汤”。协商不成,各自有难处,急得直跳脚的刘先生无奈之下,还是向别人借来钱,把物业费续交后才得以在表格上盖上物业处的章,证明其“长期居住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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