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少年嫌犯“品格好”被批准不予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15:41  新民晚报

  成都商报17岁的刘竭参与了一起生产、销售假烟案件。昨日,成都成华区检察院在决定是否对他批捕时,特别审查了他的品格问题。他以前的老板说他“工作中比较老实,没有恶习”;其户籍所在地警方证明他之前没有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据此认定刘“品德良好”,对其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据了解,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引入“品格调查”制度,在成都还是新尝试,也是最高检要求在全国基层检察院试行执法规范化中的一项具体举措,作为试点单位,成华区检察院此前已和成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办法,刘竭也成为了此办法实施后的第一名不予逮捕的未成年人。

  8月3日上午,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对刘竭一案是否批准逮捕进行了讨论。除案情本身外,还讨论了刘的品格问题。成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张桂告诉记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使用非羁押措施,品格调查是其中一个指标。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