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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 确保毕业生年底前就业 毕业生,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5日16:38  台海网

  昨日,省人事厅就做好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一系列新的政策。我省将努力实现“力争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去年基本持平,使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后获得良好的就业服务和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的目标,确保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多管齐下”

  让毕业生上岗

  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项目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继续升学,下一步将抓紧做好全省统一招聘考试组织报名、笔试和面试工作。

  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实施县乡农技机构招聘千名高校毕业生工作项目。

  省卫生厅牵头组织实施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项目,接下来将抓紧做好面试考核和体检工作。

  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将进一步挖掘重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和期满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见习毕业生

  可享基本生活补贴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各地将抓紧启动本地区、本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要做好见习与就业工作的配套衔接,对见习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及时提供相关服务。同时,结合人才储备需求,鼓励和引导参加人才储备的毕业生参加见习,将人才储备在企业。要建立就业见习网络平台,为见习单位发布见习岗位信息,毕业生通过网络报名参加见习提供方便。

  此外,全省各级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为见习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立毕业生

  就业情况月报制度

  我省将通过优先推荐就业和参加见习、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力争使所有困难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

  各部门将制定专门工作计划,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建立“双困毕业生”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优先安排“双困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先招募“双困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并按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援助政策。

  从2009年7月起,各设区市人事部门将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将回原籍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汇总后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统计分析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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