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程通讯员高飞李迎秋)如果今后您在长春某个机关部门遇到办事效率低、行政能力差的情况,可以到长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昨日,长春市召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成立暨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通报会。
长春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牌子加挂在长春市软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成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就是要通过这个平台和渠道,使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整治。”长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实说。
11种行为可以投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进行投诉。
1.违法设立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不履行服务承诺或违反服务承诺规定的;
3.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不予受理或在受理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履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投诉人及行政相对人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
5.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投诉人及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
6.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故意纵容、庇护不正当竞争的;
7.违反规定收费、罚款和摊派的;
8.违反规定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企业、产品的;
9.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
10.对群众或投诉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的;
11.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投诉热线:0431-88779898
一批破坏软环境案被通报
会上还通报了一批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其中包括:
农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违反《行政许可法》案;
九台市东湖镇城建环保分局乱收费案;
南关区建设局原工作人员王国升玩忽职守阻碍工程及时开工案;
双阳区教育局职教科负责人、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周林乱收费案;
九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测中心玩忽职守案;
绿园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陈秀丽滥用职权、越权执法案;
南关区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原科长王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纳税人现金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