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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财不能见到就捞妥善保管可得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2:14  华龙网-重庆晚报

  重庆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廷春介绍,谁捞到浮财归谁的民间说法不正确。《物权法》规定,江上漂浮物属私人或国家管理部门所有。另外,原木等浮财不能见到就捞,除非其对河流造成行船等障碍,才可通过捞取到岸边的措施排障,但须等待其所有人前来领取。未领取期间,捞浮财者对浮财作出的保管方式或特殊措施等,会产生一定金额的成本。所有人领取时,应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支付给捞取人保管费用。如双方协调不下,应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首席记者 黄艳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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