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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要被提拔必先“考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2:26  华商网-华商报

  众所周知,公务员“凡进必考”,但在商洛市,公务员若想得到晋升,还必须再过一道廉政考试关,未通过考试的领导干部将暂缓任用。

  这是自去年5月以来商洛市就开始摸索实施的一项制度,即领导干部任前必须参加党政纪法规考试,考试合格,将提升;考试不合格,暂缓任用。

  2008年8月,商洛市第一次组织干部任前廉政考试,一位拟提拔为正县级的干部的试卷得了67分,被判定为不合格。商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普庆说,当时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是80分,满分是100分。到底任用不任用,各方面声音都有。最后商洛市委书记魏增军一句话表明了态度:“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连起码的廉政知识都不知晓,怎么带队伍?不提拔也在情理之中。”制度定了,必须要严格落实,凡“考廉”不合格者,一律暂缓提拔使用。

  商南县作为商洛市最早推行该项制度的县,还专门制定了复习资料,“试题”不难,如“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将给予什么处分?”“重婚或包养情妇(夫)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给予什么处分?”

  “廉政考试的目的不是为干部提升‘设卡’,而是让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对廉洁从政知识的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目的在于关爱和教育干部,给干部提前打‘预防针’。”张普庆说。

  截至目前,商洛市已有1005名拟提拔的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考试,有3名拟提拔为县级、5名拟提拔为科级的公务员被暂缓任用,而且商洛市公务员的“逢升必考”制度,已从当初的拟提科级以上,推广到所有层级的公务员提拔过程中。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已作为今年省纪委确定的推行“五项制度”之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以此带动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本报记者 刘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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