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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实习生 巩磊) 4日,记者从石市社保局个体参保处获悉,2008年度个体参保人员可在8、9、10月到各存档机构、区失业所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对账单后要认真核对,发现记账或缴费基数有误的,应在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无误的签字后将对账单贴在本人《养老保险手册》中。没有打印2007年或往年个人账户对账单的人员,各存档机构、区失业所进行登记后,统一到石市社保局个体参保处集中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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