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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七亿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2:55  新京报

  本报综合报道 昨日上午,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益敏集资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杜益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杜益敏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被告人杜益敏,绰号“小姑娘”、“阿敏”,女,汉族,1965年7月2日出生,浙江省丽水缙云县人,初中文化,原浙江溢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年至2006年6月间,被告人杜益敏以月息1.8%至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支付前笔集资款本息的手段,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09亿余元。集资所得除归还部分本息外,主要用于购买房产、汽车、挥霍等,至案发尚有1.28亿元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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