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鹏)卫生部日前征求意见,拟从今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卫生部医管司日前起草了《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并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意见中称,预约诊疗服务是有针对性地解决看病难问题,有利于患者减少候诊时间。
意见中要求,公立医院应每季度安排更新门诊诊疗科目,出诊安排一经确定,在一周时间内原则上不得无故变动。
预约诊疗服务在起始阶段,可以以医院为单位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若干家医院联合组织建立网络挂号平台。意见中要求,公立医院要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尤其是专家门诊号的比例。原则上预约挂号的患者要安排优先就诊。
意见还要求,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