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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对待“弱势”违建 成都试点“限时拆除”

  成都治理违建 追踪

  昨日,市民刘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违建危害大众所周知,但城市中一些弱势群体因为各种原因搭建的违建应该区别对待,不能都一拆了之。对此,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人性化开展拆违工作,目前成都正研究制定“折衷策略”———对待有困难的弱势群众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拆除期限”。

  搭房照顾瘫痪伯父 政府网开一面

  治理城市违建过程中,锦江区治违办负责人张瑞萍见过许多或自拆、或强拆的违法建设,但对有一处违建,区治违办却“手下留情”了。

  去年,锦江区城管局接到举报,称静居寺路轻机厂宿舍一楼李大姐家在屋后搭了一间10多平方米的临时房子。实地一看,张瑞萍感到很为难。原来李大姐一家生活非常困难,家里两人下岗,所搭房屋是让80多岁的孤寡伯父居住,而且老人已经瘫痪。

  李大姐一家5口住在50多平方米的一套二房子里,本来就很挤,加上还要照顾瘫痪的伯父,没办法,只好在屋旁搭了一间1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看过现场后,我和同事们都觉得不好办。”张瑞萍说,经过反复讨论,区治违办请来举报人、院落居民、街办工作人员等一起到李大姐家察看实际情况,最后讨论决定,“暂时保留”小房子,但李大姐要写下承诺,在伯父去世后马上拆除违建。

  要想限时拆除 必须符合条件

  记者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了解到,现在城市违建拆除中常常会碰到困难群众因为各种原因违法搭建,通常采取的措施是与当地街办、社区召开协调会,想办法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如帮助其找工作、进行技能培训或找廉租房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有规定,对待违建,现在一般都是要么拆除,要么办理相关手续“转正”,而能“转正”的极少,绝大部分都是拆除。“眼下,我们正在各区进行调研,想在拆除和‘转正’之间找一个折衷的办法,即根据困难群众情况,适当延长拆除时间,比如约定半年后拆除,不然就将进行强拆,我们称为‘限时拆除’。”该负责人称,延长时间里,政府将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困难群众,让他们能尽早拆除违建。

  据了解,根据初步设想,适合“限时拆除”的当事人必须是困难群众,违法建设不能用于商业盈利,而且需要小区居民认可才行。“具体执行办法、标准正在研究之中。”本报记者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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