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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房子要拆迁

  

犯罪嫌疑人的房子要拆迁

  李明在相关手续上签字

  高墙外派出所破例办公证

  因所住房被列为惠民工程,昨日涉嫌盗窃的李明被民警外提回所办公证

  “我们是成华区公证处的公证员,现为你办理相关公证。”昨日上午,成都成华区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内,一场“破例”的公证在此举行:本该羁押在看守所的委托人李明走出高墙外,两位原本应端坐在公证处的公证员也转战派出所。在厚厚一沓《委托书》上摁下指印后,李明眼眶有些发红,“谢谢,我出来后一定好好做人。”

  旧房要拆迁房主却在看守所

  39岁的李明在建设南路“红光青年宿舍”有一套约34平米的公房,近期,李家人得到消息,这套住房已被列入成华区惠民工程,即将进行拆迁改造。这意味着,房主李明要么可获赔一套全新住房,要么可按规定领得一笔钱。“不过,前提是这套‘公房’必须先办好‘公转私’等各项手续。”这让李明的父母犯了难。

  8月1日,李父来到建设路派出所,“我儿子李明今年4月1日因盗窃自行车已被关进看守所4个月,现在要急着办房屋手续,咋办?”李父说,他咨询过相关部门,可以由其代儿子办手续,“但房主李明必须到公证处签署《委托书》,委托我帮他代办。”

  派出所破例高墙外办公证

  在派出所的努力下,昨日,李明被外提

  回了派出所。成华区公证处的公证员也提着材料,来到设在派出所的“临时公证处”。“这是我们提前帮你打印好的《委托书》,你看看有没有异议?”接过《委托书》,李明一边看,一边向父母所在的方向张望。约10分钟后,李明办好了所有手续。

  建设路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接到李父求助后,他们立即进行了讨论,“对方作为辖区居民且支持惠民工程,遇到困难应予以帮助,李明虽是在押人员,但其合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也应得到维护。”在与成华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成华区检察院衔接后,李明最终圆满办好了手续。

  成华公宣记者钟蓉实习生朱尉萍摄影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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