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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公安 专门敲诈买假发票者

  本报讯(锦法检记者张实秋)同样是敲诈勒索,但秦某和张某却将勒索的“目标”对准了购买假发票的刘某。好在刘某事后反应及时,通过报警最终将两人抓获。近日,成都锦江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秦某和张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今年1月的一天,刘某在一家停车场内以500元的价格,从“串串”江某手中购买了3本假发票。然而,走出停车场没多久,刘某就被两个自称是“公安人员”和“工商税务人员”的人拦了下来。随后,“公安人员”和“工商税务人员”告

  诉刘某,他购买虚假发票的行为已经违法,按照规定,要予以拘留。为了“息事宁人”,刘某按照两名“工作人员”的要求,到银行取出7500元交给了两人。事后,刘某越想越不对劲,便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警方调查,当初那两名“公安”和“税务”正是秦某和张某。今年3月,张某和秦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某和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且,秦某、张某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按照相关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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