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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被扣谎称被盗女子骗保21万

  本报讯(武侯法记者刘璐)因与某公司财务印章等问题的纠纷,张某的车被对方公司员工扣押,张某却隐瞒真相称汽车被盗,骗取保险公司21万余元。日前,成都武侯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张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7年6月4日,张某购买了一辆梅甘娜1988CC小轿车,价税合计人民币215000元。同日,张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保险单,张某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该车投保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等。

  2007年7月18日上午10时许,张某驾

  驶该车行至科华北路办事,被成都市某公司叶某等人拦下,要求张某归还该公司印章、财务章等,随后因此发生争执,该公司保安将张某停在茶楼停车场的车扣住,不准任何人开走。然后,双方被带至派出所解决,但协商未果。当晚23时,叶某找了一辆拖车将该车拖至红牌楼某汽配市场停放,张某知晓该情况。

  然而,张某却于2007年7月19日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车辆被盗,要求索赔。保险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向张某赔付保险金人民币212430元。2008年7月31日,民警在成都龙泉驿区洪河镇将张某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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