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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申格一个月内开发票无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5:54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张翘楚 记者 汤文学)就申格体育用品公司“超过一月不能开发票”的“土政策”,南岗区国税局昨天答复说:涉税法规没有规定顾客必须在一个月内开发票。

  南岗国税局发票科负责人介绍,企业经营中会遇到许多复杂情况,有的需要即时给顾客开发票,有的则要等货物全部发货、货款结清后一起开发票,所以说,究竟在成交后多长时间内给顾客开发票,属于企业经营范畴,国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至于“申格”提出的如果超过一个月开发票,就会出现重复上税问题,给企业经济上造成损失的规定,是“申格”企业自定的,顾客是否接受,由双方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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