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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蔡建民被害案昨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6: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咸阳讯(王嘉 记者 程辉)为谋钱财,下毒手杀害邻居。昨日,咸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蔡建民在家中遇害一案,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08年8月21日晚,被告人张鹏(男,1973年7月23日出生)在上下楼时发现与其同住一个单元的蔡建民家的防盗门未关,即产生抢劫之念。次日凌晨5时许,携带作案工具潜入蔡家,先将蔡的头蒙住再用尼龙绳将手脚捆绑住,并向其索要钱财。翻找中张鹏将600元现金、银行卡及奥运纪念邮票、手表、手机等物拿走放置门口处。此时蔡建民挣开绳索,将卧室门反锁,张鹏担心蔡认出自己,遂产生杀人灭口之念。他用脚踹开了房门想再次将蔡捆绑,就在这一过程中,面对奋力抵抗的蔡建民,气急败坏的张鹏拿起蔡家中的水果刀在其胸、背、腿等部位猛刺,导致蔡心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张鹏随后在洗手间清洗了手上和脸部的血迹,并用毛巾擦拭了地板和接触过的物品上的痕迹。

  庭审中,被告人张鹏一直面无表情低着头坐在被告席上,他在陈述词中说道“本来是想抢点东西,没想到变成杀人了。”似乎隐藏着些许的悔意。在审判长让其做最后的陈述时,张鹏似是绝望的大喊出“从重快判别浪费时间”。庭审当天没有做出判决,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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