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赵云昌危淑萍
□记者胡志英
本报 8月5日热线消息一青年购买二手手机,在手机出现故障要求退货未果后心生恼怒,纠集他人殴打店主出气。7月 29 日,罗庄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和其两名同伙拘役四个月。
今年19 岁的陈某是罗庄区盛庄办事处人。4 月上旬,陈某在罗庄区一商场手机维修部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4月13 日上午,因手机出现故障,陈某将手机放在维修部维修。
4月14日下午3时,陈某去取手机,见手机仍没有维修好,就要求退货,维修部店主朱某不同意,二人遂争执起来。在争执中,心生怒气的陈某拨打了朋友闫某、崔某手机,让过来帮忙出气。
当天下午4 时许,闫某、崔某二人赶到后,三人一同围殴朱某以及店里的工作人员吴某等二人,并打坏店里的门窗玻璃。当天晚上,陈某三人被抓获,后被逮捕。
后经法医鉴定,朱某等三人的损伤均为轻微伤,物价部门核实,打坏的物品价值350元。
7月13日,三人被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陈某家人主动赔偿朱某等三人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35000元,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