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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上岗?先交千元培训费! 招聘单位“霸王条款”难住求职毕业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6: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寇润涛

  本报8月5 日讯 “要上岗,必须先预交1000 元培训费。我们都是刚毕业的学生,没有工作,哪来的钱?”近期,一些单位在招聘人员时要求应聘者上岗前先交钱,让不少应聘者感到为难。

  今年刚从曲阜师范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刘凤娟告诉记者,她前些天参加招聘会时,看到一家陶瓷用品销售公司招聘。 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填写了简历。三天后,该公司电话通知刘凤娟去面试。

  连续通过两关面试后,刘凤娟顺利进入了该公司的录用名单。但上岗试用前,该公司要求她先向公司预交1000元,作为培训费。如果她将来离开公司,公司会把培训费如数退还。但是,如果她不交,就不能被试用。“我是刚毕业的学生,家里本来就很困难,没有收入,哪来的钱交培训费啊?”刘凤娟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就业市场压力增大,像刘凤娟遇到的情况也越来越多。目前,在招聘市场中,商品促销员的需求比较大。但是,多数商家在招聘时,都需要应聘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我们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罗庄区龙潭路一手机卖场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一些销售人员流动性太大,他们往往刚把试用人员培训好,试用人员却跳槽了。而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这种情况发生。

  对此,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员工收取费用,成为招聘的“门槛”。这些招聘单位要求员工交纳“培训费”、“保证金”的行为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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