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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部分汽车美容店被叫停 运管部门表示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众业主表示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6:24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黄广华陈鸿儒

  本报邹城8月5日热线消息 连日来,本报记者不断接到邹城部分经营汽车美容店业主的电话反映,称他们近日接到邹城交通部门的违规经营通知单,因未办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被限令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为什么汽车美容还要办《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主们表示非常不解。4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4 日上午,牛先生告诉记者,他在邹城市唐王湖南面峄山路上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但是几天前却接到邹城交通部门的违规经营通知单,称他的汽车美容店没有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而且这里的很多业主都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随后,记者来到峄山路南路,看到这里道路两边有很多从事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和汽车美容的店面。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在500米的道路两侧有70多家这类商铺。牛先生的店面不大,主要就是洗车和销售轮胎。“我们在店里给客人洗车,并不在路上直接洗,就是洗车的人多的时候在店外擦干车上的水,还有些等着洗车的,不算占道经营吧。”牛先生说。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从事汽车美容和销售汽车配件的业户均表示并不知道需要办理此证。

  邹城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的步所长告诉记者,汽车清洁维护、车辆配件和装具的安装均属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的管理范围之内,对于配件和装具的销售业户,只要存在安装维修现场的经营行为就被纳入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之内,“这是有文件规定的”。邹城自今年5月份开始对汽车维修行业进行规范整治,目的就是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行为,取缔违规维修作业、占道经营、无证经营行为。目前只对无证、占道经营的汽车维修业户进行了处罚,给存在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的汽车美容和配件销售的业户下发了限期停业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

  步所长介绍,汽车维修业主接到通知后可先停业申请办理相关证件,经过交通部门审查,符合经营条件,无违规经营行为就会为其办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办好后重新开业将不会再对其进行处罚。而济宁市交通局法规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汽车美容店属于维修行业范畴,应该办理维修行业的相关证件,但并不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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