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海燕
□通讯员刁忠张扬
本报泰安8月5日讯5日,记者从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泰安市将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工培训、文化教育及技工院校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全部轮训一遍,使其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全部达到持证上岗。
泰安将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从业人员中普遍进行企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文化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进行新职业培训,每年都要集中开展一次,8月开始组织报名,11月上旬组织集中培训,培训者将参加11月全国(全省)新职业统一考试,三年内全部轮训一遍,使其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全部达到持证上岗。
此次新职业培训报名地点设在市直及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采取集中短期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基本理论与案例剖析相结合、专家论文指导与自我设计相结合。申报培训等级、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内容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网址:www.sdosta.org.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