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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成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 医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6:28  台海网

  台海网8月6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黄云峰)如何杜绝 “医闹”,把医患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8月3日,南平市政府在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结合南平的实际,研究出台了《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并成立由独立第三方组成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

  根据规定,南平市(含延平区)、县(市)均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 (简称调处中心)。调处中心由懂医、懂法、会调解的专职调解员组成,隶属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其经费开支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调处中心对辖区内的各类医患纠纷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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