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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愁:医院开进俺家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7:09  大河网-大河报

  

居民愁:医院开进俺家楼
□记者周广现文杜小伟图

  本报讯 “我们楼上第10层28套房子全被一家康复医院租下来了,即将正式开业,以后病人出出进进的,业主的健康会受到威胁,医疗垃圾会污染小区环境,病人的吵闹声也无法让我们过安静日子。”近日,有多名金水区清怡嘉苑小区1号楼的业主向本报投诉。

  记者昨日上午赶到了位于经三路北段的清怡嘉苑小区,只见1号楼是栋18层的高楼。在该楼前,一些业主对记者说,当初他们购房时,合同上清楚地写着,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合同第16条还明确规定: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但半个月前,他们突然发现,有一些穿着白大褂的人往10楼搬升降床、输液架等医疗用品、器械,经打听才知道,10楼整层28套房子已经被河南康复中心医院租了下来。“病人和业主共用一个电梯,要是有什么病传染给业主的孩子怎么办?给病人做康复治疗时,病人喊叫起来怎么办?还有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污染环境怎么办?”业主们问道。

  记者看到,10楼走廊两边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套房。在一所小套房里,两名医护人员正对一小女孩做语言康复训练(如图)。这里的负责人王留根说,这个地方是河南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设立的一个康复训练点,主要对在河南康复中心医院做过手术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河南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的黄震宇副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中心和河南康复中心医院是一体的,清怡嘉苑小区那里是一个康复训练点,因为该院的房子不够用,一部分病人的后期功能训练需要转到那个点进行。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李晴川律师说,住宅楼如果改变用途,须征得绝大多数业主同意才行。任何人不经过规划部门审批,随便改变房屋用途,规划部门都应对此进行查处。

  郑州市规划监察支队二中队的崔三军中队长说,随便改变房屋用途确实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对其怎么处罚,目前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他们将向上级部门请示后再决定如何处置。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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