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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的苦练“书法”改笔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7:27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出于朋友情谊,梁才逊借出了2万余元。如今,拖了快两年了,对方仍然分文未还。这个朋友在外借了不少钱,还特地苦练“书法功夫”,硬是改变了自己的书写习惯。“那我这个借条岂不是无效了?”日前,梁才逊找到了晨报法援求助。

  据梁才逊介绍,2007年2月份,朋友程聪找到了他。“他说自己的生意急需资金周转,看他那么着急,我也实在不好意思推却。”梁才逊于是借给了对方2万多元。程聪还特地打了一张借条。两年间,梁才逊找过程聪多次,可对方总是能找出理由拒绝还款。

  眼看两年过去了,梁才逊再次上门讨债。不承想,程聪声称借条并不是他写的,他从来没有借过梁才逊的钱。

  梁才逊被朋友的一番话弄晕了,对此又气又急,当场要求程聪写字给他看。程聪倒也没有丝毫犹豫,拿出纸和笔便写了起来。看过程聪写的字之后,梁才逊大惊失色:“他现在写的字和以前借条上的笔迹看起来竟是天壤之别。”

  梁才逊纳闷不已,事后他和其他相关的朋友联系后得知,程聪不仅借了他一个人的钱,还借了其他朋友的钱,加起来有二十多万。“他现在肯定是还不起钱,特地改变了自己的书写习惯。”程聪为了逃债,竟使出如此的心计,让梁才逊郁闷不已。日前,他找到了晨报法援求助:“我如果拿着这张借条打官司的话,这借条真的无效了?”

  对此,江苏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分析称,借条是有效的。梁先生在诉讼中仍然可以请求法院对程聪所打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同时梁先生还可以向法院提交除了借条以外的足以证明程聪借款的其他证据,如手机短信、电话录音等。梁先生应当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梁先生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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