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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起草《意见》 10月起三级医院都要开预约挂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07:31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问题,卫生部近日下发《关于在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昨日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意见》稿要求,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根据《意见》要求,公立医院不得擅自提高预约收费标准,不得与中介合作开展此项收费服务,并要按制度规范专家出诊。《意见》稿称,卫生部决定在全国公立医院率先实行预约诊疗服务,从今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意见稿指出,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并定期更新医务人员的出诊时间和专业,以方便群众选择预约和就诊。医务人员要按既定的时间出诊,特殊情况下需要变动的,要提前公告,取得患者的理解,并进行妥善安排。原则上,出诊安排一经确定在一周时间内不得无故变动。

  原则上预约挂号的患者要安排优先就诊。要逐步做到出诊医师预先了解预约患者的有关信息,对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设备检查的提前做出安排。对于需要复诊的门诊患者,接诊医师要主动提示患者可以通过预约挂号复诊。

  卫生部强调,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增加收费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费用的预约挂号服务。在预约挂号时要推广采取实名制方式。 W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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