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18岁生日 收到法院判决书

  早报讯 (成铁法 记者 王了 实习生李颖)昨(5)日是张小勇的18岁生日,他收到的“礼物”不是生日蛋糕,而是一份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张小勇犯运输毒品罪,鉴于其犯罪时不满18岁,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小勇出生于南充,今年4月上旬,他在南充一家网吧遇到了一个白脸男子,一番交谈后,两人俨然成了好朋友。“想不想找钱?如果能帮我带一包毒品到葫芦岛,少不了你的好处费。”熟络后,“白脸”凑到张小勇耳边问。张小勇一口答应了。

  4月23日,“白脸”交给张小勇一包毒品,买好一张当日成都到葫芦岛的K386次火车票后就踪影全无。17时30分左右,张小勇经过安全检查口时被工作人员查获。经鉴定,张小勇携带的“冰毒”净重97.7克。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